被盗AI图像的创作者提起诉讼,但法院因作品不符合原创性要求而驳回诉讼。

封面记者钟小璐和曹老师输入几个关键词,反复调整后,创作了一个艺术形象,并注册了版权。该照片随后被未经许可在学校官方账号上使用,曹女士将学校告上法庭。 11月25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成都市工商联联合举办第九届“成都法商会”活动,宣布一桩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纠纷诉讼近日在成都法院审结。曹是一位数字艺术创作者。通过“极萌AI”应用,输入“中国、国风、节日、灯笼”等关键词,经过反复调整,生成了艺术形象。这张照片后来以“CS007 Lantern”的名称获得版权。 2025年1月,曹某发现微信公众号“某旅游”发布的一条推文未经许可使用了图片。曹先生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旅游研究院立即停止侵权,撤回作品,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和相当大的维权费用共计1万元。诉讼中,旅游大学辩称,相关照片由人工智能生成,不具备著作权法要求的原创性,不属于受法律保护的著作权作品,只能在许可范围内使用。经著作权人许可的非商业用途,法院经审理认定,本案涉案照片是利用人工智能工具生成的,虽然曹先生预先设定并重复了提示语,但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在线条、色彩、构图等方面运用了智力创造力。以及其他反映曹先生个人选择和独立判断的绘画具体表现元素。该案的结果是,法院裁定版权法保护原创智力作品。在这种情况下,曹使用人工智能来生成图像。它的贡献主要是提供基本和常规的命令词。它缺乏大量的智力投入来形成能够反映作者个性和创造力的最终形象。生成的内容不符合作品的原创性要求。因此,本案涉案照片不能作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艺术品受到保护,法院判决驳回曹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该判决产生法律效力。特别说明:上述内容(如有,包括图片、视频)由自媒体平台“网易”用户上传发布账户”。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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